2022年7月11日,根据申请人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被申请人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冀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冀01破2号决定书,指定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担任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履职尽责,全面展开管理人工作。
2022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根据会议议程,管理人在会议上将履行职务情况、债权审查工作情况等向全体债权人进行了详细的报告,同时向债权人会议提交了《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设立债权人委员会与委员选任方案及附件》及《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供全体债权人审议,经过投票、计票,债权人会议全票通过了《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设立债权人委员会与委员选任方案及附件》及《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圆满召开,是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成功的关键一步,下一步,管理人将继续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根据本次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严格管理债务人财产,避免财产的贬损,并及时与债权人委员会沟通,推进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