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电建二公司”)破产清算案通过网络形式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此次会议采用线上投票表决的方式,高票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开创了石家庄市央企采取破产清算方式进行“僵尸企业出清”的先河。
河北电建二公司于1993年10月14日成立,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原属于国家电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下辖的河北省电力建设公司,2011年9月,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归属中国电建集团有限公司。因长期亏损,2016年7月被国务院国资委列为挂牌督导处置的“僵尸企业”。
经营范围为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高耸构筑物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承包境外火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试验,焊接培训,金属材料试验检测及大型机械检修、运输、租赁,起重机械制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锅炉部件制造。
2019年12月27日,河北电建二公司以其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19年12月31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河北电建二公司破产清算。2020年1月3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自接受指定以来,依法进行全面接管、资产管理、财产清理及审计与评估、接受债权申报与审查审核债权、职工分流安置、工程项目管理、诉讼清收等相关破产清算工作,破产程序稳步推进。
本次债权人会议历时2小时20分钟,涉及13项议程。会议期间,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了履职情况报告、资产状况报告、债权审查情况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报告。参与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分别以高票、高比例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下一步,管理人将继续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实施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三个方案,以切实维护债权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